百适可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注意事项
1.停药反应上市后使用本品、其他SNRIs和SSRIs陆续有一些停药后不良事件自发的报道,尤其在突然停药时常可见:情绪烦躁、易怒、激越、头昏、感觉异常(点击感)、焦虑、意识模糊、头痛、懒散、情绪不稳定、失眠、轻躁狂、耳鸣和癫痫发作等。以上表现一般为自限性,也有严重停药反应的报道。当患者停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这些可能出现的停药症状。推荐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如果在减药和停药过程中出现难以耐受的症状时,可以考虑恢复至先前治疗剂量,随后医生再以更慢的速度减药。2.异常出血已有使用SSRIs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时间和/或出血异常的报告,例如,瘀斑、妇科出血、肠胃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液出血。在服用SSRIs(特别是合并使用已知会影响血小板功能的活性物质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活性物质)的患者中以及在具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中需谨慎使用。3.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抗利尿激素(SIADH)的异常分泌引起,通常会在治疗终止时恢复正常。特别是老年女性患者可能易发生此类风险。4.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SSRIs/SNRIs的使用已被认为与静坐不能的形成有关,其特点是主观上不愉快或令人不安的躁动,需要不停运动,并且不能安静地坐立。这在治疗的头几周内最可能出现。在患有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5.躁狂躁狂抑郁症的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6.癫痫发作癫痫是使用抗抑郁药物时的一个潜在风险。癫痫发作的患者应该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症的患者中应该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得到控制的患者应该仔细监控。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则应停止使用本品。7.糖尿病在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使用某种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8.ECT(电休克疗法)同时给予SSRIs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予谨慎。9.圣约翰草在合并使用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期间,不良反应可能更常见。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10.精神疾病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增加精神疾病症状。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11.辅料本品辅料中含有乳糖-水合物。罕见发生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有乳糖缺乏症或对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勿使用本品。12.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开车或使用机器的能力具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精神药品可以降低判断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应该告知患者这些影响,并警告他们其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13.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或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只有明确需求时且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如有孕妇持续使用本品直到妊娠晚期,应监测新生儿,特别是在妊娠第三个月阶段。孕妇一直使用本品直到新生儿出生或出生前不久,新生儿可能出现停药作用。孕妇在妊娠晚期使用SSRI/SNRI类药物,新生儿会出现以下症状:呼吸窘迫、紫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呕吐、低血糖、易激惹、震颤、张力亢进、肌肉张力增加、神经过敏、昏睡、持续哭闹、嗜睡、吮吸或入睡困难。可能是5-羟色胺能作用或停药综合征。孕妇使用SSRI类药物时不应突然停药。大多数情况并发症会在分娩后立即或很快(<24小时)出现。流行病学数据表明在孕妇中使用SSRI类药物,特别是妊娠晚期,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的风险(PPHN)。在1000个使用SSRI的孕妇中观察到约5例。在一群人群中,每1000个孕妇中有1至2例发生PPHN。哺乳期妇女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意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进行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老年患者用药
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参见[用法用量]。
禁忌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警告
1.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企图,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的事件),并会一直持续,直至由于治疗而出现显著改善。由于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其后数周内可能尚未改善,因此使用抗抑郁剂的患者在疾病改善前应进行密切监测。临床经验普遍认为在恢复的早期阶段,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使用本品发生的其他精神类事件也和自杀相关事件风险的增加有关。另外,精神类事件可能并发于抑郁障碍。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他精神障碍时,也应进行此类预防。在本品治疗前有过自杀相关事件或有严重自杀观念的患者,已知其有自杀意念或自杀企图的风险更大,在治疗期间应该谨慎监护。在对成年抑郁障碍患者的抗抑郁药物和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表明,在25岁以下的患者中,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比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行为的风险增高。应该在抗抑郁药物治疗期间,密切监察患者,特别是有高风险的患者或是治疗早期和剂量调整期。应提醒患者的家属和护理者应该密切监视任何临床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和异常的行为变化,如果这些症状出现应立即就医。抗抑郁药物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艾司西酞普兰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2.QT间期延长的风险研究发现艾司西酞普兰能够导致剂量依赖性QT间期延长,上市后期间已报告了QT间期延长以及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在内的室性心律失常病例,其中主要为伴有低血钾,或先前存在QT延长或其他心脏疾病的女性患者。在患有严重心动过缓的患者中或在最近出现急性心肌梗死或者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用药时应谨慎,如必须用药,应进行ECG监测。电解质紊乱如低血钾或低血镁可增加恶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因此应该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进行校正。如果治疗处于稳定期心脏疾病的患者,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该参考前期ECG结果。如果本品治疗期间发生心律失常,应该停止治疗,并且进行ECG检查。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已有抗抑郁药合并MAOIs产生严重、甚至致死性的不良反应报道。如MAOIs合并使用SSRIs类药物,这些不良反应包括:高热、强直、肌痉挛和生命体征不稳定、精神状态的改变(包括极度的激越,逐渐进展为谵妄和昏迷)。有时病例特征类似于恶性综合征。有限的动物研究提示SSRIs类药物和MAOIs联合使用产生血压升高和激发行为异常兴奋的协同作用。建议本品不能与MAOIs同时服用,在至少停用MAOIs14天后,才能使用本品。同样,至少停用本品14天后,才能使用MAOIs。4.5-羟色胺综合征或恶性综合征(NMS)样反应在单独应用SNRIs、SSRIs,包括本品,特别是与以下药物合并使用时:5-羟色胺能药物(包括曲普坦类)与损害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包括MAOIs),或与安定药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已有发生5-羟色胺综合征或神经抑制药恶性综合征(NMS)样反应的报道。5-羟色胺综合征可能包括精神状态的改变(例如,激动、幻觉、昏迷)、自主神经系统紊乱(例如,心动过速、血压变化、过高热)、神经肌肉系统失调(例如,反射亢进、动作失调)和/或胃肠道症状(例如,恶心、呕吐、腹泻)。最严重的5-羟色胺综合征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的表现相似,包括过高热、肌肉强直、自主神经不稳定可能伴有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改变。应对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样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禁止本品与MAOIs合用治疗抑郁症(见[禁忌]和[警告])。如果临床上有合理需要,要联合使用本品和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曲坦类),建议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尤其在治疗初期和增加剂量时(见[药物相互作用])。不推荐合并使用本品和5-羟色胺前体物质(如:色氨酸)。本品与任何5-羟色胺能或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安定药合用时,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事件必须立即停药,并开始对症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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